专注于合同辩护; 立业安家,同舟共济
买二手房99%的朋友忽略了一个细节。买房时不是看他的房产证,不是看他的项权也不是看原房主的婚姻状况,而是看这个房子有没有租约。
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通俗的讲就是这个房子即使是我们买了,如果有租户人家如果交了10年的房租,你还要让人家居住,那对买房来讲是非常不利的。
当然买卖不破租赁也有例外情况,以下的情况不受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
(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那我们要怎么解决:
第一:去现场看一看。
第二:在合同里面加一句,保证本房没有租约,如果有租约自愿承担法律责任,违约责任只要不超过原房价的30%都可以,这样一来原房主就不敢隐瞒事情真相了。
卖房子需要通知承租人吗?
《合同法》对租赁房屋出卖问题规定,出租人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使得承租人有充分时间考虑购买租住的房屋或另找房屋租赁;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在卖房的过程中,买方成交前一定需要看房,如果买房人购买房屋需要做贷款手续,那么在签署买卖合同后,一般还需要评估所派人进行实地看房评估。但是产权人是不可以在租客不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进入房屋的。
在房屋过户手续完成后,交易最终也需要按合同约定交割房屋。综上,如果房子有租户,却没有通知协商好,即会影响看房成交,成交了也会影响后期的交易手续办理及房屋交割时效,产权人也有可能被追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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