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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有哪些法律规定,郑州合同律师解析


表见代理有哪些法律规定,郑州合同律师解析

表见代理有哪些法律规定,郑州合同律师解析:

行为人自己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可以实施企业代理问题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管理行为能够有效。这是表见代理的基本规定。该规定在合同法、婚姻法、合伙企业法等其他民事部门法中均有直接体现。

例如,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过代理权或者以委托人的名义终止代理权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的成形是怎样的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以超出合同机构或代理机构终止后的代理的名称,这是有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行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为了维护市场交易信息安全,大陆法于上个世纪初便承认了表见代理。对交易的合法性的信仰交易的交易商和确定性的合法预期效果进行,应该得到法律的积极评价,否则会因为过度交易活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力贸易商的过于谨慎,从而为抑制热情从事交易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自己没有中国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可以实施企业代理问题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通过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管理行为能够有效。这是表见代理的基本规定。该规定在合同法、婚姻法、合伙企业法等其他民事部门法中均有直接体现。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过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的,应当以委托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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