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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首付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近几年来我们锦盾律所收到的离婚房产纠纷只增不减,房产纠纷的种类比较多,我们锦盾律所-郑州房产律师通过一则案例来讲解一下婚前个人付首付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处理,对方有权分割吗?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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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述

  一男子在结婚前被女方要求必须要有房才能结婚,于是在县城拿50万付了首付,女方并没有出一分钱。结婚两年后两人因矛盾协议离婚,现在男女双方因这套房子闹得不可开交,对于这套房子应该是谁的?对方有权分割吗?

锦盾律所-郑州房产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说,婚前付首付的房子,离婚时的处理方法是:

  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该房产的所有权人以及分割方法。

  其次,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分割的原则是:

  第一,对于该房产的所有权来说,正如网友咨询的情况,男方在婚前付首付的,那么离婚时该房产应登记在男方名下,即男方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第二,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男方需要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

  第三,对于还未偿还的贷款部分,离婚时应当该债务应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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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房产律师张律师解析: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但对于离婚时房屋产权的分割,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简单的说就是婚前全款买房是属于个人财产,婚前首付婚后双方一起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离婚房产纠纷有很多种,我们今天只拿一种来进行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锦盾律所咨询电话,我们会有专业的郑州房产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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