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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呢?


装修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呢?

买房是一件喜事。很多人为了一套房子攒了十几年的钱。最后买房的时候,我很快就想到了装修和住进去。很多人因为急于装修而忽略了很多东西,导致了很多装修上的纠纷。那么装修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呢?锦盾合同违约诉讼律师解析:

装修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呢?

一、由业主引起的争议:

发包人的义务主要有: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及配件、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等。承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或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部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标准,或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承包人无法施工,催促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要求解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依法支持。

二、工程竣工日期争议:

工程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工程通过竣工检查的,以竣工检查日期为竣工日期的承包人提交竣工检查报告书,发包人延期检查的,竣工日期为承包人提交检查报告书的日期的建设工程没有竣工检查,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建设工程交付占有日期为竣工日期。

三、工程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的争议:

对于此类争议,有约定的,没有约定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参照当地建设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因工程量增减引起的争议:

在房屋修缮合同纠纷中,关于工程量的纠纷屡见不鲜,往往表现为工程量有增无减。对于有争议的增加部分,承包人有义务为发包人同意增加工程量提供依据,否则其索赔难以得到支持;对于有争议的减免部分,可能涉及已经建设的项目已经减免,或者实际项目根本没有建设的争议。发包人拆除工程的,应当支付工程款。反之,如果承包人未能提供发包人允许其减少工程量的依据,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不能提前提供工程预算资料或合同协议书,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隐蔽工程数量,甚至工程鉴定都可能难以确认。

动词(verb的缩写)施工预付款引起的争议:

房屋装修合同一般有预付款协议。如果双方已就预付款和预付款利息达成一致,承包商根据协议返还预付款和利息的要求可以得到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PBOC同期发放的类似贷款的利率除外。当事人对预付款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至于预付款涉及的利息部分,如果当事人对预付款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商要求支付利息,则不能支持。

不及物动词工程结算争议:

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按固定价格结算工程款时,按约定结算。一方要求评估建设工程造价的,不予支持。

七、关于合同的主体和履行地。

在某些情况下,装饰施工合同中可能存在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非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等多种主体。涉及工程质量纠纷的,应将承包人、分包人、非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列为共同被告;如发生支付争议,应将项目承包商、分包商和非法分包商列为共同被告。施工合同纠纷中,施工行为的发生地是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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