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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对孩子的抚养权争夺是比较激烈的,但是往往会忽略孩子的监护权,孩子的监护权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消失,但是如果做出对孩子不利或者伤害孩子的事情就会失去孩子的监护权。
离婚后如何变更监护人?
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三种情况:
1.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那么,夫妻离婚后,变更监护人的程序是什么?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监护人的前提条件;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监护人变更的判决。
关于如何变更监护人一些其他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该意见第22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所以,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孩子的监护人,或者取消对方的孩子监护权。如果确有变更事由,应由法院依法变更。
离婚后如何变更监护人说起来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所以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如果在离婚后想变更监护人,一定要做好搜集现有监护人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证据,这是让法院确信必须变更孩子监护权的关键所在。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懂的地方可以拨打锦盾律所咨询电话,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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